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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扣押日本商船抵债,震惊日本经济界
2014-04-24 13:13:44   来源:日中新闻社   评论:0 点击:

4月19日,中国上海海事法院以赔偿中国一家轮船公司二战期遭受日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理由,扣押日本商船三井会社的一艘大型船舶的消息在日本,特别是日本经济界引起巨大的震惊……

                               记者 林闽生
  4月19日,中国上海海事法院以赔偿中国一家轮船公司二战期遭受日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理由,扣押日本商船三井会社的一艘大型船舶的消息在日本,特别是日本经济界引起巨大的震惊,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官房长官管义伟迅速表示遗憾,“中方的一系列对应从根本上动摇了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中邦交正常化的精神,会对在华日本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日本政府深切忧虑,并希望中方采取妥当的处置措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本案与中日战争的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上海海事只是依法执行判决,此案属民间商业纠纷,有别于国家层面的战争赔偿。
  上海海事法院以执行判决为由,扣押日本商船一事,经日本各大媒体的报导后,一时间成了日本社会的一大热点新闻。这条新闻也引起在日华人们的极大关注和担心。日中之间的经贸关系今后将会如何发展?日中关系将走向何处?这次扣押日本商船以便赔偿二战时的经济损失一事将会对日本企业投资中国,进军中国的决策起到什么样的影响?同时又会对在日华人的生活、工作、经营产生什么影响?等等困扰着在日华人。
  本案起源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两艘轮船借给一家日本公司Daido Kaiun,Daido后来成为Navix Line有限公司,Navix Line于1999年跟三井合并。这两艘轮船在日本侵华战争后神秘消失。原中威轮船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日方海运从1937年8月起未再付租金,并在约定的还船日期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
  三井株式会社说,租用的这两艘船在合同到期之前被日本政府征用并后来在海上失踪。
  据中国媒体报导,1938年一艘船在靠近日本的海面沉没,另外一艘船1944年在南海沉没。
  三井株式会社说,中国船主陈顺通的后代于1964年针对日本政府启动索赔诉讼。
  在2007年,上海海事法庭下令三井株式会社支付原告29.2亿日元赔偿(2800万美元)。
  三井向高级法院上诉,高院维持原判。三井然后要求中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但是在2011年被拒绝。
  法庭的声明说,在法庭外和解协商破裂之后,原告在2013年12月份要求强制执行裁决。法庭说如果三井拒绝履行义务,它将“依法处理被扣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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