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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居高不下 情法并举怎样断清家务事?
2018-05-07 14:43:56   来源:法制网   评论:0 点击:

沙发、茶几、绿植……如果不是男方女方委托代理人等桌签以及墙上家事法庭四个大字的提醒,张某还以为这是家。  张某与李某结婚没几年,有了
   沙发、茶几、绿植……如果不是“男方”“女方”“委托代理人”等桌签以及墙上“家事法庭”四个大字的提醒,张某还以为这是家。

  张某与李某结婚没几年,有了孩子后,因家庭琐事导致矛盾越来越大。女方李某一纸诉状要求离婚,但张某却始终不同意。落座后,法官张振静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让双方在纸上列举对方优点,接着播放被告张某提交的婚姻录像和恩爱照片。

  看着看着,李某眼角红了。因为详细了解了诉前调解和家事调查情况,张振静判断这并不是死亡婚姻,离婚不过是一时冲动。张振静观察着法庭上双方的表现,趁热打铁进行调解。

  从当初的夫妻恩爱,到如今的可爱孩子……家庭的不易与幸福,张振静讲了很多,既指出了张某自身的问题,又提示李某多多谅解。一上午的苦口婆心最终换来了两口子的重归于好。

  这是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一幕。

  目前,家事审判改革“武城经验”成效显著,两年来,该院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1153件,其中调解和好374件,调和率达32.4%,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纠纷比以往同期下降了23.4%。

  此外,武城县法院在县民政局设立的家事指导中心运行一年以来,离婚调解904件,其中和好309对,调和率34.2%。

  武城县法院是山东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其经验是全省的缩影。两年来,山东省法院家事案件一审收案数量已经出现连续两年下降的趋势,各试点法院的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武城县法院的经验有何亮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离婚案件增多审理不易

  武城县是典型的北方农业大县,近年来的离婚数量不断攀升,让人惊叹。

  自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间,武城县登记离婚和判决离婚的数量不断上升,最为典型的是2016年,该县共登记结婚2086对,但登记离婚和判决离婚两项离婚数据加起来却达到了1104对。

  在武城县法院院长陈晓静看来,这正是社会问题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反映,也是全国很多地方的真实写照。多元开放的社会环境,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外出打工导致人员流动增多,长期分居家庭不稳定;年轻人性格独立,缺乏包容,闪婚、闪离、冲动离婚增多;离婚效率高、成本低……陈晓静一口气列举了很多原因。

  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导致了很多问题:嗜网、吸毒、校园暴力……不仅如此,对老年人、妇女的负面影响也不小。

  “在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占九成左右。以前审理家事案件,双方对抗性很强,不考虑任何感情因素。但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具有人身属性和伦理、情感色彩等特点,不仅要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还要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贵孚说。

  杨贵孚打了个比方,一对夫妻生活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只通过法官一两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的庭审调查,就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确实很难。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署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武城县法院为全省试点法院,另外两家基层法院为全市试点法院。2017年4月,又补充四个基层法院为全省试点法院,同年还出台了全市法院《家事诉讼程序操作规程(试行)》。

  2018年,德州市在全国率先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1月,德州市中院成立了以院长孟祥刚为组长的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以“武城经验”为基础,家事审判改革“德州模式”日趋完善。

  尽可能挽救婚姻保护孩子

  耿春玲是武城县李家户镇刘官屯村的妇代会主任,还是名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前不久,她接手了一起离婚案件。

  由于案件有调解余地,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分流由耿春玲诉前调解。“当时,女方回了娘家,我找了很多人去娘家劝和,最终女方回心转意。”说到这,耿春玲满是自豪,“通过调查,我了解到他们家庭条件差,就向法院反映,目前正协调民政部门救济,他们孩子上学问题也通过教育部门解决了。”

  “我们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介入’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领导机制。”武城县委副书记、县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季之岭认为,这项改革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在党委领导下,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部门联动,抑或是人员聘用,都非常顺畅。

  在工作机制保障下,武城县法院在审判方式上大做文章。“家事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不能只注重财产分割,更重要的是如何挽救婚姻,即使非离不可,也要尽可能减少冲突,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陈晓静说。

  为此,武城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事人亲自到庭、不公开审理四大原则,实行诉前调解、家事调查、离婚财产申报、心理疏导、冷静期修复计划书、家事回访、人身安全保护、离婚生效证明书8项制度。

  例如,对于双方同意离婚但都不抚养孩子的情况,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于都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通过家庭调查制度,了解真实抚养情况,通过少年观护室,了解和父母的亲近程度,综合判断谁抚养孩子更有利。

  针对有专家质疑制度设计突破了民诉法规定,杨贵孚认为:“改革就意味着突破,而且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审理家事案件中,法院要强化职权探知,适当干预当事人的处分权,比如离婚双方的财产状况、是否有子女等。”

  “比如设立冷静期,法院并不是把案子放在一边不管了,法官要在这段时间指导家事调解员和家事回访员进行调解与回访。还会制作修复感情计划书,让不想离的一方在冷静期内好好表现,打动对方。”杨贵孚解释道。

  打造家庭化纠纷调处平台

  中间放着两张沙发,中间茶几上摆着男方、女方的红色席签,横向对面也是张沙发,茶几上摆着“家事法官”席签,庭审中法官与当事人完全平视,在法官对面的墙边,则放着台电视机。审判庭的角落,还摆着一圈藤椅和一张小圆桌,上面放着“情绪平复员”席签。环顾四周,家庭劝和歌以及家庭图片、家和字画非常温馨。

  在武城县法院老城法庭的家事审判庭,记者发现这里如同家一般。

  “庭审过程,就是修复感情的过程,要特别注重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恢复情感。”陈晓静说,既要对法庭进行家庭式的布置,还要注重离婚案件的审理与调解技巧,像播放婚姻录像、填写对方优点、被告书写挽救婚姻计划书、单面镜观察子女与双方的感情、未成年子女摆沙盘测试心理状况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目前,武城县法院除了三个外派法庭从事家事审判外,还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法庭。并且,将解纷平台延伸至民政局和诉前调解,按照家庭环境布置设备设施。

  去年3月,武城县法院在县民政局设立家事指导中心,这在山东省属于首创。温馨舒适的室内环境、随处可见的家庭标语让人眼前一亮。

  如今,来登记结婚前,都要接受婚姻家庭咨询师赵爱荣的婚前授课。同样,每一对来离婚的夫妻,也要接受调解,遇到双方情绪很大时,调解员傅秀芬就背对背调解,让俩人分别来到“心灵港湾”“心灵驿站”。

  “聊着聊着,双方的矛盾有多深,症结在哪里,就一清二楚,随后我灵活多样地进行调解。”傅秀芬说。

  此外,武城县法院还在村、镇、县建立三级综合家事调解体系。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建立特约调解委员会,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社会知名人士、爱心联盟成员、“四德模范”等组成,专职从事诉前引导和调解工作。

  既要讲专长还要有爱心

  说着说着,张秀英哭了起来,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秀英大姐调解室”“康晶心理咨询室”“爱荣家事指导室”“少年观护室”等一一设立。由于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特意以张秀英名字命名了调解室。

  “时间长了,我身上满是负能量,很容易哭。”张秀英是名退休干部,慈眉善目,“就像妈妈和孩子谈心一样,慢慢地聊,才能劝和,遇到复杂的,还要和家庭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一道化解纠纷”。

  “即使调解不成功,双方一定要离婚,咱也想着尽量减少矛盾,不要因为离婚产生新问题。”张秀英说,曾有对夫妻来离婚,虽然没有劝和成功,但双方还是和平分手,甚至强势的丈母娘也“软”了下来,主动提出帮着男方带带孩子。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陈晓静看来,人员队伍非常关键。“化解家事纠纷是个良心活,对个人要求比较高,法律专长只是最基本的,调解技巧、沟通艺术、灵活机动都不可或缺。”陈晓静介绍,制度设计再完美、诉讼程序再完善,若是不用心落实、不灵活机动地落实,都会成为一纸空文。

  目前,武城县法院成立了5个家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必须审判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团队由审判长+助理+书记员+N个辅助人员组成。

  “我们不仅要讲法,还要将孝、礼、德、让亲情文化融入审判过程,庭审时要能够察言观色,还要善于运用各项制度,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法官张振静介绍,虽然案件数量多,但是家事案件绝不能求快,一定要想方设法缓和矛盾、挽救婚姻、保护孩子。

  至于辅助人员,武城县法院则打造了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测试员、疏导员、情绪平复员,家事回访员,少年观护员“七员”辅助团队,以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发挥其专业优势。

  记者了解到,德州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由3名员额法官、2名助理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以二审家事案件为工作重点,实现家事审判一审、二审的衔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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