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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何以放弃10万却难得一纸道歉
2013-07-16 13:58: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新京报长沙讯 (记者周清树 (微博))昨日上午9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根据判决结...

 
新京报长沙讯 (记者周清树 (微博))昨日上午9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根据判决结果,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永州市劳教委须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认可唐慧两项上诉请求

昨日,在近15分钟的宣判过程中,坐在审判席左侧的唐慧一直低着头,表情凝重。

唐慧上诉提出三项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判决永州市劳教委向自己进行书面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判决书中,湖南高院认可了永州市劳教委、以及湖南省劳教委认定的唐慧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有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说法。

但认为永州市劳教委没有考虑到唐慧女儿的特殊情况,需特殊监护,对唐慧依法训诫、教育更为适宜等情况,永州劳教委的劳教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除未支持书面道歉请求外,认可了唐慧的另两项请求。

法院认定劳教委已道歉

根据判决结果,永州市劳教委需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共计2641.15元。

在道歉形式上,法院认为,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主任蒋建湘就作出劳教决定时没有考虑到“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人文关怀不够”、“处理方式不当”,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7月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湖南高院公开审理。庭审持续约4小时,高院认为案件基本事实已查清,但双方对是否应予赔偿存重大争议,未当庭宣判。

■ 代理律师

对判决本身持保留意见

昨日宣判后,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表示,判决结果来得不容易,“法院在这个案子上支持了公正。”

此外,徐利平对判决本身持保留意见,认为湖南省高院最终认定唐慧在上访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他对这点不认同,“按劳教决定书的描述,唐慧在一些单位跪访,并未影响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

尽管湖南高院没有支持唐慧要求书面道歉的请求,但徐利平觉得,蒋建湘是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兼劳教委主任,在二审法庭上,他已经当着全国媒体和旁听者的面向唐慧道歉。

■ 专家观点

唐慧胜诉回应劳教改革呼声

对于“唐慧案”二审判决结果,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当前处于劳教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为唐慧最终胜诉提供了可能。本案唐慧胜诉,说明全国政法系统对于劳教制度正改变原来的旧有认识,实际上也回应了多年来民众对劳教改革的呼声。

谈及劳教改革,田文昌称,目前中央政法委已经将劳教改革列入议事日程,预计相关的指导性文件也会下发,部分省市也在进行劳教改革的相关试点。劳教改革的大趋势不会改变,系统性改革只是时间问题。在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集团尤其是地方的阻力仍然会很大,政法部门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改革的具体步骤。

对话唐慧

“我想回归正常生活”

新京报:对这个判决你怎么看?

唐慧:我觉得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判决。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比永州中院的判决让我好受多了。这证明对我的劳教是错误的。从7月2日二审开庭,到今天等到最终判决结果,我度过了一段非常煎熬的时间。

新京报:今天宣判后,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哭了。

唐慧:我很高兴,也想到了过去经历的辛酸。

新京报:下一步打算呢?

唐慧:我好累,就是想好好休息。先不去想下一步的事情,多陪陪女儿。

新京报:劳教案胜诉了,你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是?

唐慧:我最关心我女儿案子里两个死刑复核的问题。

新京报:还会上访吗?

唐慧:如果死刑复核能下来,我就不上访了。

新京报:死刑复核下来,就是你要的最后的公正?

唐慧:我管它公不公正,反正死刑复核下来,我就过我自己的生活,就不想了。我想要回到正常的生活。

新京报:在你看来什么是正常的生活?

唐慧:正常的生活就是脱离这些案子,远离上访、远离上诉,做我想做的事情。像以前一样,做我的生意,赚钱,把孩子培养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

只有我快乐了女儿才能快乐,只有我放下女儿才能放下,为了孩子我也要回归正常生活。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

新京报:有人评价你所作所为,称你是个伟大的母亲,你怎么看?

唐慧:我做了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妈妈能做的事情,我也并不伟大,我觉得这一切都是一个发自内心的母亲的本能,就像发生地震,好多母亲把孩子抱在身边保护,就是这样的本能。

新京报:但也有人说,乐乐的事与家庭忽视有一定关系,你不是个称职的母亲?

唐慧:没保护好自己的女儿,我是失职的。但我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我要为了孩子赚钱,让她读好的学校,买喜欢的东西。我没有很多时间陪自己的孩子。

新京报:那你现在有时间陪女儿吗?

唐慧:在我上访以外的时间都陪她。我白天去上访,晚上回来,一年当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孩子身边。

新京报:有一种说法,你的家人,甚至你的女儿都不主张你上访?

唐慧:不管我的家人还是朋友,在我想为孩子讨回公道时都告诉我:如果你要选择上访,选择把这些人绳之以法,这不是一两年的事,可能要很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代价。如果你不选择上访,可能你的人生会好得多。他们说,不管你选择哪一条路我们都支持你。

我选择让这些人绳之以法,无论多苦我都会坚持下去。

新京报:你女儿对你上访是什么态度?

唐慧:我女儿,我们从来不说这些,我不和她提这些。

新京报:但是她会上网,会看到。

唐慧:她就算会上网,肯定也会特别理解我,不去看。

新京报:你在2007年开始上访,至今6年多了,是什么在支持你?

唐慧:我孩子的眼泪,她受的伤害;案子前期,民警的不作为……这一切都促使我走到今天。因为我要告诉所有人,我的孩子不像他们说得那样,她是被强迫的。

“我从来没有无理取闹”

新京报:网上现在对你有一些争议,你看到了吗?

唐慧:我不会上网,别人打电话给我说的。我当时听了很气愤,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最近开微博的直接原因也是为这个事情。

新京报:你觉得你是个偏激的人吗?

唐慧:我觉得我并不偏执,每个妈妈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这样的伤害,都会觉得应该让坏人绳之以法。

如果我不去告他们,我孩子绝对不是最后一个受伤害的人,他还要去伤害别的孩子。

新京报:你觉得6年上访当中,有没有过激行为?

唐慧:没有,我从来没有无理取闹。他们所谓的过激行为就是到那些单位门口去下跪啊,去在那里请求他们给我判决书,就是这些,别的过激行为都没有。

新京报:对你的劳教决定书上说,你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多次违法。你意识到哪些行为违法了?

唐慧:劳教决定书上说的事情确实发生过,时间和地点都是对的,但没有造成他们说的扰乱秩序的后果。

我认为自己没有违法,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认这个劳教决定的原因。

新京报:那你觉得什么事情是违法的?

唐慧:如果真像他们说的堵塞了交通,辱骂了人,影响别人办公,是违法的。

我觉得我把握的度很好。我不会乱堵塞交通;不会进不了门就去踢门。我去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求得同情,希望早一点给我判决。

我做了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妈妈能做的事情,我也并不伟大,我觉得这一切都是一个发自内心的母亲的本能,就像发生地震,好多母亲把孩子抱在身边保护,就是这样的本能。

——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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