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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日本应先撤销防空区 中国44年后再说
2013-11-29 11:34:24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于11月28日在国防部办公室举行,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上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上校答记者问

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于11月28日在国防部办公室举行,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上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中国宣布东海防空识别区后,日本官方和媒体宣称这是中方单方面改变现状,将会招致海空域“不测”事态,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请问对此如何评价?据日本媒体报道,中国公布防空识别区后,日本领导人说,日方会和美政府和国际社会一道要求中方撤回东海防空识别区,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杨宇军: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完全正当、合法的。日方一贯总是指责别人,抹黑别的国家,却从来没有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

日方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在去年9月宣布所谓“购买钓鱼岛”;日方近年来频繁出动舰机对中方正常航行训练的舰机进行侦察,严重妨碍了航行和飞越自由;日本自卫队军舰此前还强行闯入中国海军在公海事先划定并公布的演习区,干扰中方正常的军事演习;日本还打着各种幌子大力扩充军备,企图改变二战以后的国际秩序;日本官方还通过媒体不时渲染中国威胁,公然制造对抗。

那么是谁在单方面改变现状?又是谁在激化地区紧张局势?是谁在不断激化矛盾?又是谁在破坏地区安全?我想,国际社会自有公论。

关于第二个问题。日本早在1969年就设立并公布实施了防空识别区,日方根本无权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如果说要撤回的话,那么我们就请日方先撤回自己的防空识别区,中方可以在44年以后再作考虑。


记者:有媒体报道,如果有外国航空器未经识别进入他国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划定国有权将其击落,请问对此如何评论?

杨宇军:第一个是关于防空识别区的问题,这里我再阐明一下。防空识别区不是领空,更不是所谓的“禁飞区”,而是在一国领空之外所划定的空域范围,以便留出预警时间,保卫国家空防安全。因此,设立防空识别区并不意味着领空范围的扩大,但是可以更加有效地保卫国家的领空安全。

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外国航空器可以进入另一国防空识别区,同时,防空识别区划设国也有权对他国航空器进行识别,判明其意图和属性,并且根据不同情况和所面临的威胁程度作出相应反应。因此,你刚才问题中的那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记者:关于我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与日本防空识别区有部分重合的地方,如何评价?这会对我东海油气田有何影响?

杨宇军:中日两国隔海相望,东海独特的地理环境使两国防空识别区不可避免地发生重叠。我们认为,在防空识别区重叠的空域内,双方应加强沟通,共同维护飞行安全。至于你提到的东海油气田有关情况,请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

记者:在日本政府要求下,原本计划向中国民航提供飞行计划的日本两家航空公司都已经改变计划,表示不会向中国再提交有关飞行计划。美国方面说,他们也在考虑民航公司是否会向中方提交相关的飞行计划。如果外国民航飞机没有经过允许而进入到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请问军方将采取何种措施?第二个问题,昨天曝出美国两架B-52战机飞越了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军方是否认为美方这样行为是一种挑衅?他们是否在单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如果日本方面也效仿美国军方这种做法,请问中国军方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

杨宇军: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已经对位于有关空域航空器的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这里需要重申的是,中方一贯尊重各国根据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并不改变有关空域的法律性质。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我们希望有关各方能够积极予以配合,共同维护飞行安全。

关于第二个问题。昨天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已经有了回应。对于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空中威胁和不明飞行物,中方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识别、监视、管制和处置等措施加以应对。至于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要到时根据具体情况和所面临的威胁程度而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中方对于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各国航空器都及时进行了识别,并且我们对有关航空器的情况是全面掌握的。

记者会后,有记者问及日本官方今天宣布日自卫队飞机在没有向中方通报的情况下飞入了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杨宇军表示,中方对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各国航空器都及时进行了识别,对有关航空器的情况是全面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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